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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19-FJDS-DY-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65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珍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兴燕0591-837652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人委托服务方安全处理处置医疗废物的范围以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为准。服务方依照福建省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榕发改价格[2016]152号文),按照下列方式向采购人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采购人目前共有病床数 165 张,收费标准为每床每日2.5元,相应的收费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12375 元,采购人委托服务方处置医疗废物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48500 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武警福建总队医院目前编制病床数165张,产生的医疗废物需要及时进行处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且经核实,目前经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认可并且网上公示的(http://sthjt.fujian.gov.cn/zwgk/wrfz/wxfwjyxkzspgg/201904/t20190403_4844626.htm)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且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地在福州的唯一一家公司为: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17: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青圃岭。
五、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04月27日至2019年5月6日。
2. 本公告列出的开标时间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开标时间实际为单一来源预公示截止时间。
3. 本公告中“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建总队医院采购办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固定格式无法修改,现更改为"武警福建总队医院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4. 论证专家信息: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 刘用清 |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教授及高工 |
| 李复员 | 福州市环境监测站 | 高工 |
| 陈同熙 | 福建师范大学 | 高工 |
5.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85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