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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项目编号:ZNCSZ2019-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1–412787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丽华大厦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351-6819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351–4127878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次磋商共一包,响应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响应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预算金额: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小写:¥148,000.00元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1 山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1 项 2、范围包括: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专项检查。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3、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方确认的对机构进行检查及检查前后配合检查所需的时间段。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无不良信用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8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至2019年06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00至2019年07月0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响应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执业证书;
2、如报价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经办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18年度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凭证;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缴纳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凭证;
6、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的截图;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查询截图(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
9、报价人法人及股东高管人员关联公司及股权结构查询截图(企查查https://www.qichacha.com官网查询)。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51–412787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
(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可投报“品目清单”中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或“品目清单”范围以外的产品;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涉及“品目清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的要求:
(1)鼓励投标人投报政府优先采购的产品。
(2)供应商须如实填写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本项目给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投标人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价格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注:如果有新调整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通知公布,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新的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