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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郑县司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南郑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室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郑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室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HZB-201906211
三、采购人名称: 南郑县司法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司法路26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916-55122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大门向东50米营业房3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6-8833222
传真:0916-883322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南郑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室办公用品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人民调解室办公用品采购一批,1、办公桌44张;2、条形会议桌88张;3、座椅220把;4、文件柜22个。(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用途: 工作需要
采购预算: 15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本项目所需生产范围或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磋商时须提供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6、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二)特定资格条件:(须提供原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7-01 08:30:00至2019-07-0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大门向东50米营业房3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磋商文件不办理邮寄或带领文件。 2、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7-11 09: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大门向东50米营业房3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7-11 09: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汉台区莲湖东路一职高大门向东50米营业房3楼第一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33222
2、开户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4、账 号:10287465881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0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