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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物业
原项目编号:CZB32019088
原公告日期:2019年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各潜在供应商:
市城市防洪管理处物业(项目编号:CZB32019088)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4.1项目负责人要求“1、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修改为“须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物业经理证书,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行为记录。”
2、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5.1政策性费用修改为:
(1)池州市(含市本级、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市经开区、江南产业集中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
承包期限内因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自当月起,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池州市现行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另外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20元/每人/每年。
最新社保缴费基数:3017.01元
企业应缴比例:养老:16%、医疗:6.5%、生育险:0.8%、失业:0.5%、因工伤保险实行浮动费率,以各用人单位实际缴纳比例为准。
个人应缴比例:养老:8%、医疗:2%、生育险:0%、工伤:0%、失业:0.5%
所有人员无论其年龄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投标人报价时均应包含此项费用。
(3)税金:投标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价,评标过程中不对税金进行评审,投标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后果自行承担。
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政策性费用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确认。中心不承担供应商因政策性变动而导致报价错误的所有责任,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池州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2019年9月04日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池州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地址:池州市城市防洪管理处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8356660518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