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根据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分散采购政策,我单位拟对医疗设备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各供应单位前来投标!
分包 | 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最高限价 | 合计 |
不分包 | 数字式十二导联心电图机 | 1台 | 35000元 | 35000元 | 225000元 |
除颤监护仪 | 1台 | 70000元 | 70000元 | ||
心电监护仪 | 7台 | 15000元 | 105000元 | ||
微量注射泵 | 3台 | 5000元 | 15000元 |
一、 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相应资质材料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一)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2、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3、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符合本次采购经营范围);
4、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
5、生产企业授权书和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
6、投标人法人代表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正反两面);
7、投标产品备案证或注册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8、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或其他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技术参数见附件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8月27日 至 2019年8月29日 17:00
文件购买费:¥2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8月30日 08: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8月3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
谈判开始时间: 2019年8月30日 09:00
谈判地点: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
采购人: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重庆市长寿区中医院
采购人电话:18983064179
采购人地址:长寿区杏林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