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阅读数:193 招标区域:吉林 日期:2019/12/6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GJ-2019-HW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2-68116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文化北街2924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6-69897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先生 0432-6811677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采购X[20191205]-0790号对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2.文件编号:HCGJ-2019-HW084

3.招标内容:检验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6.采购预算:人民币190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5)《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7)近三年(2016-2018)财务状况报告或经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9年12月26日09:00时之前送达吉林省通榆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文化北街2924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人电话:0436-6989780

招标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

联系电话:0432-68116777

联系人:沈先生

传真: 0432-633387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下列材料: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7、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8、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08:30至2019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在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区恒山西路118号北奇科技园1单元15层45号)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通榆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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