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浑南院区)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仪及散漏射线巡检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阅读数:298 招标区域:辽宁 日期:2020/1/13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浑南院区)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仪及散漏射线巡检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浑南院区)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仪及散漏射线巡检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NCY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4-832828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老师 024-832828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工、赵工 024-22892898-809、024-82240592-607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辐射监测仪、个人剂量仪及散漏射线巡检仪

一、辐射监测仪:

1.尺寸:

监控探头:尺寸≤181*130*46(mm*mm*mm);

控制机:尺寸≤204*178*55(mm*mm*mm);

2.电源:

控制机:电压DC≤12V ; 电流≥1A;

3.功率:

控制机:≥4.08W;

*4.测量范围

剂量当量率:0.01uSv/h---10mSv/h;

累积剂量当量:0.00uSv---9.99Sv;

5.灵敏度: >4.4CPS/uSv/h(相对于137Cs);

6.能量响应:50keV~1.5MeV;

7.相对误差:<5%(在50uSv/h时);

8.温度特性: -10℃~+50℃≤±10%;

9.湿度特性:0~95%RH(+35℃)≤±10%;

10.精度:≥0.01uSv/h;

11.响应时间≤6秒。

测量范围剂量当量率:0.01uSv/h---10mSv/h;

累积剂量当量:0.00uSv---9.99Sv;

二、个人剂量仪:

*1.探测器:GM计数管(经补偿);

2.测量范围:

累积剂量当量:Hp(10)0.0μSv-99.99mSv;

剂量当量率:Hp(10)0.1μSv/h-99.99mSv/h;

3.相对误差:<15%(137Cs);

4.能量响应:50KeV-1.3MeV,误差在±30%;

5.角响应:参考137Cs在0°~ 90°时不超过校准方向上响应的±30%;

6.报警功能:仪器应设有固定报警阈值50μSv和25μSv/h,大于设定的报警阈值时有声光报警,当计数管阻塞时,连续报警不断,报警声音强度在30cm处应≥80dB;

7.电源功耗:要求在AAA型1.5V碱性电池两节(7号电池)环境本底下,功耗<2mW,连续使用≥720小时;

8.外形尺寸:≤92(长)×55(宽)×18(厚);

9.重量:≤100克。

三、散漏射线巡检仪:

1.辐射类型:X,γ;

2.探测器:≥Φ50×40 mm,NaI(Tl)晶体;

3.测量范围:0.01 -200μSv/h;

*4.灵敏度:>1800cps/uSv/h;

5.测量精度:±15%(≥100μSv/h, ≥137Cs);

6.能量响应:40 keV -3 MeV;

*7.响应时间:< 1 s;

8.供电方式:≤4节AA1.5V电池,功耗≤240mW;

9.机械尺寸:≤长280 mm ×高200 mm×厚120 mm;

10.温湿特性:-10℃-+50℃,RH≥95%(35℃);

11.重量:≤1200g。

1.辐射监测仪:5台

2.个人剂量仪:5台

3.散漏射线巡检仪:1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6.1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6.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8:30至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3:3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室

四、开标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3:3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0年01月13日 08:30至2020年01月1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层1008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现场领取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5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1月20日 13:00至2020年01月20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2、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3、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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