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PCR实验室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阅读数:204 招标区域:广东 日期:2020/4/29

  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PCR实验室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PCR实验室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441800-202004-090203-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9989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连江路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梁先生,0763-38624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清远汇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应先生,0763-3998996

代理机构地址: 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2层自01号自编202、2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PCR实验室改造项目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收到采购人进场通知之日起20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备注:1、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3、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第三方造价单位审核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所属期为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②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③具备实验室改造施工经验(需提供近5年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案例资料);④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的 2020年3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网站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或原件(是指加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有效印章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明文件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6、竞争性磋商承诺书原件;7、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9日 09:00至2020年05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2层自01号自编202、203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原件核查)。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2项、3项的证明文件 (注:参与正式磋商时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8项资料须放入响应文件正本中,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4:30至2020年05月1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2层自01号自编202、203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清远市广清大道盛景·观园2层自01号自编202、203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应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99899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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