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福州市第一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阅读数:234 招标区域:福建 日期:2020/8/27

 

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一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GK-2020-004-1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用途

数量

服务要求

1

1

福州市第一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服务采购项目

审计

1项

1、本项目福州市第一医院固定资产清查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遴选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资格标准:

2.1.1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的相关材料;

2.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2.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2.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1.9投标人须提供注册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注册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是指投标人须提供注册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7日 至2020年09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2、质疑与投诉

2.1质疑

2.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83637606;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室。

2.2投诉

2.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州市第一医院(http://www.fzsdyyy.com/)

4、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黄榕

电 话:0591-88301675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雷耀大厦310C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637606

传 真:0591-83637606

项目负责人:林炜

电子信箱:FJMHZBDL@163.com

6、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帐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7、特别提示

7.1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7.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7.3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7.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黄榕/0591-88301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36号五层房310C            

联系方式:林炜/0591-83637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炜

电 话:  0591-8363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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