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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YDXFSYY20200902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园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3.5MPa、450L医用液态氧,60罐/月(以实际消耗数量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按三个月标准进行,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以与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后勤综合管理部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医用氧气。2. 供应商如为经营单位须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3日 至2020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在线下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发到公司邮箱79421406@qq.com并电话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领取采购文件,或携带上述资料现场领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33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 024-31961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楼
联系方式:齐俭、陈玲024-31918388 -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俭、陈玲
电 话: 024-31918388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