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1年青海省卫生厅关于要求尽快选择基本药物本单位采购目录的通知
阅读数:992 招标区域:青海青海 日期:2011/11/30

关于要求尽快选择基本药物本单位采购目录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属各医院,各行业、系统医院:

    根据青海省2011年度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安排,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即将开始,按青海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操作要求,医疗机构必需在采购平台采购目录管理中选择本单位采购目录后,才能通过集中采购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下达订单、采购中标产品。现中标企业选定配送关系即将结束,为确保及时开展配送,现就选择本单位采购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医疗机构网上选择本单位采购目录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18:00时前,逾期未选择目录影响订单下达,所造成后果由医疗机构自行负责。

    2、请各州(地、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将省药品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执行2011年度基本药物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青药采办〔2011〕07号)转发至所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并将精神传达至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督促上述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采购目录的选择工作,村卫生室所需目录可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选择,乡镇卫生院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选择。

    3、省级医疗机构、行业医院、系统医院本单位采购目录选择工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

    4、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青海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网(http://www.qhwst.gov.cn/ypzb)最新下载栏中下载操作说明。

    (技术咨询联系电话:省药品采购中心李新0971-6123295)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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