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川药招监〔2010〕14号关于停止资质已过期配送企业配送资格的通知
阅读数:811 招标区域:四川四川 日期:2010/7/6

各市州药招办、省直及在川医疗机构、相关配送企业:
根据《关于请证照将在2010年6月和7月到期配送企业重新提供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川药招监〔2010〕9号)文件,现有3家药品配送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新办资质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应停止其在四川的配送资格(具体名单及配送范围见附表)。


附件:应停止配送药品资格企业名单及配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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