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招标

武平县公安局智能痕量毒品检测仪、毛发毒品痕迹定量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阅读数:255 招标区域:福建 日期:2021/1/18 17:13: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824]LYCG[XJ]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武平县公安局智能痕量毒品检测仪、便携式毛发毒品检测提取仪、毛发毒品痕迹定量分析仪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1.15
二、更正信息
接采购单位通知,本项目第四章二、包号3毛发毒品痕迹定量分析仪所有参数修改为:
3-毛发毒品痕迹定量分析仪-1.外观及机械结构:1)仪器外观完好、表面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无裂纹、褪色及永久性污渍、无明显变形和划痕;2)金属件应无锈蚀;3)仪器显示屏幕或显示面板上的字符、图形应清晰、无缺损;(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2.设备标志:注明制造厂的名称或注册商标、设备型号及名称、电源性质及极性、供电电压的额定值或额定电压范围等信息;
3.检测要求:采用量子点荧光免疫层析检测技术,能适应各种检测环境,可实现对毛发中常见毒品含量定量、定性快速检测;
4.用户登录:开机自检后,需要用户名和密码完成登陆,可实现不同权限用户登录,方便对检测结果记录的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5.屏幕亮度可调:可实现调节屏幕亮度且多级可调;
6、拍照功能:设备可实现拍照取证,具有补光灯功能;
7.界面语言:设备默认可选中文和英文,其他语言可以定制扩展;
8.显示屏:≥5.0英寸液晶触摸屏;
9.设备规格:≤257*102*70mm(长*宽*高);(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10.设备重量:≤1KG;(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11.供电电池:内置可充电锂电池不低于3900mAh;连续待机时间不小于24小时;
12.检测样本:包括但不限于毛发、血液、尿液、唾液、水样等样本,在设备上可选;
13.操作环境:1)高温试验:在40℃环境下2个小时,设备应能正常操作;2)低温实验:在0℃环境下2个小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3)湿热实验:设备在高温40℃、湿度90%环境下存放10小时以上后,应能正常开机工作;(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14.标准曲线:设备应具有导入标准数据曲线的功能,无需现场使用标准品制作标准曲线;(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15.条码识别:产品带有条形码识别模块,可通过样品检测卡一维码自动识别检测毒品类型;
16.检测项目:设备能够识别吗啡、冰毒、氯胺酮、可卡因、摇头丸、大麻等毒品检测项目以及(吗啡、冰毒)二合一、(吗啡、冰毒、氯胺酮)三合一多项毒品检测功能;
17.检测结果:打印的检测结果报告单中应包含被检测人信息、检测项目、定量检测结果、定性检测结果、检测项目参考范围、被检测人签字等信息;
18.打印功能:设备应具有内置打印机,检测完成后可即时打印检测结果,可设置自动或手动打印;
19.软件功能:1)仪器能够显示探测结果信息,对不同毒品种类加以分析识别,并发出报警信号,报警阈值参数可由授权用户设置修改;2)仪器应具有自检和校准功能;3)仪器应具有实时故障诊断功能,能提示自检过程或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20.设备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应具有数据存储、检索、打印等功能,可对不同种类的毒品加以分析识别;(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21.仪器冷启动时间应小于等于1分钟;(须提供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标志。)
21.检测卡编码识别:设备可以识别、读取检测卡的唯一识别码;
22.无效检测报警:设备具有识别检测卡异常报警、同一张卡重复检测报警的功能;
23.数据上传:设备具有无线通讯功能,检测结果能通过4G网络实时上传检测结果,可通过配套管理系统随时查看检测结果;
24.监管平台:应能提供设备配套的数据监管统计平台,防止数据造假和丢失。
25.定量分析:设备能够根据内置分析软件快速、准确地检测出毛发中毒品含量,并判定出检测结果。
26.阈值限制:符合公安部(公禁毒{2018}938号)《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中第九条的规定:毛发样本中O6-单乙酰吗啡、吗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3,4-亚甲二氧基苯丙胺(MDA)、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去甲氯胺酮、甲卡西酮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2纳克/毫克;可卡因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5纳克/毫克;苯甲酰爱康宁和四氢大麻酚的检测含量阈值为0.05纳克/毫克。实际检测含量值在阈值以上的,认定检测结果为阳性;
27、产品符合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实验》的要求。-1-台-9700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01-22 09:00,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平县公安局
地址:武平县平川镇政府路41号
联系方式:0597-32390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式:0597-2999051;0597-486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女士
电话:0597-3239041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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