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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泾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医用隔帘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HZ20210404
项目名称:泾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区窗帘、医用隔帘制作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泾川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采购安装窗帘5000米、医用隔帘3600米。(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7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投标人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
方式:现场投标登记成功后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泾川县城北三号安置区安置楼1号楼2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分公司
账号:6205 0169 0504 0000 0082
开户银行:建行平凉新区支行
(1)投标人需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可以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收款凭据为准.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LZHZ20210404。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泾川县人民医院
地址:泾川县安定街130号
联系方式:0933-3321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兰州鸿志工程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3919536199
联系方式:曹春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春燕
电 话: 1391953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