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2年浙江省关于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的通知
阅读数:1017 招标区域:浙江 日期:2012/2/10

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为完善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基础信息,方便药品生产、经营(配送)企业与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我中心拟于近日启动药品集中采购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将企业递交资质证明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资质证明材料的范围
(一)已经或准备加我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全国代理(无全国代理商的,应为从境外直接取得浙江代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以及企业生产或代理的产品。
(二)已经或准备加我省药品配送工作的经营(配送)企业。
二、资质证明材料的编制及递交要求
(一)企业应按附件要求编制资质材料,由法定代表授权人当面递交我中心。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二)资质证明材料递交时间安排
    企业集中递交资料时间:2012年2月13日至3月30日
企业所在地区
资质证明材料接收时间
浙江上海江苏安徽江西福建
2012年2月13日至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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