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及数据库建设等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2018〕21号)的要求,现将2022年第三季度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的调库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次调整所要求的价格信息和医疗机构交易记录以吉林省高值医用耗材
采购系统内数据为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2022年第三季度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的调库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4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
企业申报信息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加盖公章的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扫描后发送到jlsqxc@126.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公示期间内受理企业质疑(投诉)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因疫情防控需要,相关资料需网上提交或电话咨询,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