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的价格信息为企业前期自主填报的各省各地价格信息,企业对自主申报的价格信息应按要求进行核实确认,若有价格发生变化或填报错误,可在系统内重新申报价格信息,无需提交修改申请。
2.公示的价格信息中现行挂网价格指的是该产品当前在我省平台挂网的价格,全国最低省级集中
采购价、江西省最低设区市集中采购价、江西最低三级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和企业报价为企业自行填报的价格,价格内容为空的为企业未填报,视为无相应价格。
3.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登录江西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业务办理管理-业务办理查询”界面,新增业务类型“耗材-挂网信息申诉”,于12月20日17∶00前网上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材料,并在标题中注明“红黄绿价格公示申投诉”,逾期不予受理。申投诉材料的受理审核结果另行公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