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1年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公告
阅读数:859 招标区域:贵州 日期:2011/12/23

    根据《贵州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以及2011年12月21日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精神,按照贵州省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安排,决定从2011年12月26日起开展申报企业商务标报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务标报价时间及方式
(一)商务标报价时间:
    2011年12月26日9:00—2011年12月27日17:30
(二)报价方式及要求:
 (1)申报企业需先下载报价加密控件压缩包(附件一),解压缩后运行该控件,提示“插入key”时插入数字证书,当页面显示“已删除‘IE其它人’证书并已提取证书并注册到‘IE其它人’”,再点击“确定”按钮;
 (2)为防止多张数字证书在同一台电脑上冲突,请持有不同企业的数字证书的各申报人一张数字证书只能在一台电脑上操作,以确保各申报企业报价操作无误;
 (3)登陆“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点击用户登录项下的“网上限价竞价系统”,进入 “商务标书”—“商务报价”,点击“药品报价”按钮对企业申报药品进行报价;
 (4)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各申报企业以“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系统中报价页面“报价单位”所显示的最小制剂单位进行报价,如显示的单位为片、粒、支、袋、枚、瓶,则以每片、每粒、每支、每袋、每枚、每瓶进行报价,以此类推,报价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即0.0001);
 (5)申报企业在“最小制剂单位报价”栏填写报价后,在药品前端的“□”中勾选需要报价的药品,点击“提交”按钮,出现“报价成功确认”的提示时,报价完成;报价期间申报企业可点击“修改报价”对药品的报价进行修改,修改后务必点击“提交”按钮,并出现修改成功的提示时,修改报价完成,但报价时间截止后,企业所报价格不能再修改;申报企业也可点击“删除报价”取消该品种的报价,报价大于“0”的才视为有效报价(网上报价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二);
 (6)普通输液[指0.9%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0.9%氯化钠)、5%葡萄糖注射液、10%葡萄糖注射液四种输液产品的100ml、250ml、500ml三种容量包装]实行系列申报,四种输液产品均以250ml容量包装进行报价,中标后按政府定价差价率核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09.37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