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注册初审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期内初审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依据提示内容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送审。
未在系统内上传《
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上传,公示期结束仍未上传的,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
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16:00止。
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医疗器械采购处: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附件: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