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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
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拟入围品规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方案》的规定,我区已完成医疗机构药品补充采购网上竞价、议价,并经专家审核确认。现将拟入围品规挂网公示。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于6月30日17:3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由企业被授权人递交至内蒙古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19号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 0471—4930516
附 件:申诉表、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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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