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河北关于公示部分第八批国家集采通用名药品的通知
阅读数:2567 招标区域:河北 日期:2023/8/29

 
  现将部分符合挂网条件的第八批国家带量采购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进行公示。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受理申(报)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新增申投诉事项选择“第八批国家带量采购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2.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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