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标
首 页
医药招商
地区招商
热点招商
电子杂志
医药视频
医药代理
招标中标
医药展会
医药资讯
医药数据
注册
登录
QQ客服
代理商请加
群4:621053295
群5:564640005
产品名
产品名
公司名
发布需求
当前位置:
环球医药网
>
中标中标
>
药品招标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和调整头孢替唑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A-G
安徽
|
北京
|
重庆
|
广东
|
广西
|
贵州
|
甘 肃
|
福建
H-J
湖北
|
湖南
|
海南
|
河南
|
河北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西
L-S
江苏
|
陕西
|
上海
|
辽宁
|
四川
|
山东
|
内蒙古
|
山西
T-Z
浙江
|
云南
|
天津
|
宁夏
|
西藏
|
新疆
|
青 海
|
台湾
意见反馈
相关搜索
药品招标
器械招标
选择地区
北京
辽宁
广东
浙江
江苏
山东
四川
黑龙江
湖南
湖北
上海
福建
陕西
河南
安徽
重庆
河北
吉林
江西
天津
广西
山西
内蒙古
甘肃
贵州
新疆
云南
宁夏
海南
青海
西藏
港澳台
海外
招标中标类别
药品招标
药品中标
器械招标
器械中标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上药科园信海通辽医药公司
长沙欧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凯因药业有限公司
安徽新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常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腾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双米健康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吉安吾玥科技有限公司
徐州苗夫龙药业
山东泽然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仁德药业有限公司
陕西建达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冠陆医疗器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同仁堂乐家老铺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云南藏百宁药业有限公司
赞助商广告链接
药品招标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制定和调整头孢替唑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阅读数:1214 招标区域:黑龙江 日期:2011/12/7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根据《
药品
政府定价办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药品
价格管理的通知》(发改电[2010]19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
药品
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改电[2010]214号)、《关于清整理整顿新进
医保
目录
药品
涨价行为的通知》(发改电[2010]240号)、《
黑龙江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药品
价格调查的通知》(黑价格[2010]313号)精神及有关政策规定,在对相关
药品
成本、出厂价格、市场实际销售价格、中标价格开展调查,与
吉林
、
辽宁
价格部门进行省际间共同衔接的基础上,制定和调整了新进入省
医保
目录的
药品
和原省
医保
目录内部分
药品
的最高零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和调整后的
药品
价格,单独定价
药品
按《单独定价
药品
最高零售价格》的规定执行;统一定价
药品
按《统一定价
药品
最高零售价格》(附表2)的规定执行。
二、中未列规格的
药品
价格,请
药品
生产企业持相关资料报我局,由我局按照《
药品
差比价规则(试行)》重新核定最高零售价格。
三、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
其他
药品
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上述
药品
的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招标采购的
药品
,中标
药品
零售价格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不得上调;中标
药品
零售价格高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的,按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五、各市(地)、县(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
药品
价格的监督检查,发现违价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用药负担。在执行中如出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我局。
六、上述规定自2011年11月15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网站简介
-
会员服务
-
支付方式
-
网站地图
-
电子杂志
-
环球APP
-
医疗器械
-
English 英文版
-
意见反馈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178.95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