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中标
河北关于公示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果的通知
阅读数:3529 招标区域:河北 日期:2023/12/19
现将第三次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及受理
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日。
公示结果请登录平台“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挂网第三批-报价管理-入围结果公示”。
(一)对公示药品提出申(投)诉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平台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挂网第三批”选择“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挂网第三批申投诉”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
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