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挂网有关事宜的函》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药品完善挂网交易信息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目录详见附件1,其中表中备注需补充信息的药品,企业需补充进口药品国内总
代理信息或进口分包装
企业信息,后续药品的交易信息将导入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或进口分包装企业账号下,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12月26日下午17:00前,将下述材料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ypjzcgpt@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2023年国家谈判药品+企业名称+完善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