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第九批国家组织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做好集中采购结果在我省按期落地,并依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
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现开展我省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挂网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供应品种清单申报相关药品品规,如逾期不申报或由于相关资质问题导致未挂网,后果企业自行承担。原则上,不接受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以外同企业同品种其他规格及包装申请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