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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物流服务采购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广东 | 地区 | 东莞市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联系方式 | 卢小姐 0769-28636192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门诊招标 | ||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物流 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单价 | 总预算(元) | 备注 |
1 | 物流 服务 | 45元/笔 | 100000.00 |
三、 用户需求
1. 项目 内容
东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物流服务,每笔物流服务范围为从东莞市内所有有检测需求的医院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即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病理科或东莞市临床病理诊断中心(东莞市人民医院原第三门诊部)。
2. 技术要求
( 1 ) 运输与配送
1) 运输标本的车辆必须针对运输标本的包装条件及道路、天气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标本状态造成不良影响。标本包装上应注明贮藏条件、启运时间、特殊注意事项或运输警告。
2) 标本配送前,应认真核对 采购人及相关医院 的清单信息与运单是否相符,包装是否良好,并进行交接签署,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存在危及安全运输隐患的,不得配送。
3) 标本应安全、准确、及时送达。约定基本服务为每日每运点收件一次(具体需求以实际情况为准,如当天无运送需求,提前告知则取消当天的服务及收费),并于当日下午五点前送达东莞市临床 病理诊断中心 (位于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东莞市万江区新谷涌万道路 78号 )或原第三门诊部(东莞市大园路与育华路交叉口东南150米),下同)。附加服务为在临时紧急情况下, 成交供应商 应临时增加当日运送次数,派运货员从运点接受运送冰冻病理检查标本的任务并按正常服务相同的价格收取服务费。
4) 成交供应商 应提供因突发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行的应急预案,及时、准确向 采购人及相关医院 提供运输与配送的相关信息。标本丢失或损坏时,应能及时报告并处理有关赔偿事项,如成交 供应商 未能达到此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成交 供应商 承担。
5) 成交供应商 应为项目构建专门团队,并提供《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确保人员相对固定(请作明确说明)。
( 2 ) 标本交接
1) 标本从接收、装车、起运至交付,各环节之间都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并有信息记录。到达地点后,应与收货人取得联系后再卸车,当场点清数量,由收货人签证回单,不得自行签证。如发生破损、货差等质量纠纷,要当场与收货人分清责任,并在回单上批注清楚。
2) 对发货或配送凭证逐项检查核对完毕后,按日期、运点进行分类归档,以便备查。
( 3 ) 标本物流信息服务
1) 采用适宜的信息技术,与病理诊断中心信息系统对接,完成物流过程中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交换,实现物流信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如果不做信息化处理,须有替代信息系统的解决方案(如人工登记等,方案请详述)。
2) 具有网上登录或人工查询的标本运送追踪信息系统。
( 4 ) 风险控制
1) 具有消防、防盗、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及培训。
( 5 ) 投诉处理
1) 应提供给 采购人及相关医院 方便、可靠的投诉渠道。
2) 投诉应在合理或承诺的期限内进行,无法有效处理的,应及时向 采购人 反馈。
3) 所有投诉应有记录,并可提供投诉处理的进度查询。
4) 投诉处理的结果应及时反馈 采购人 ,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6 ) 对物流配送公司的监管
1) 成交供应商 应定期对物流配送工作的 “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管,以保证标本配送的安全性。
2) 成交供应商 应定期向 采购人及相关 服务单位发放有关 “物流配送情况的满意度调查表”,以便促进配送服务质量,从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 7 ) 成交供应商 应为可能发生的标本损坏 /丢失做好补救和赔偿的方案(例如 购 买保险等), 采购人 如因此发生医疗纠纷, 成交供应商 需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8 ) 以上为必须满足的基本需求, 成交供应商 应自行针对上述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亦可根据自身的标本物流工作经验提供更多其他服务和保障条件 。
3.商务要求
( 1)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年。
( 2)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验收标准:验收工作应在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的共同组织下进行,对与需求条款中不符或 不合格的部分, 成交供应商 应在 采购人 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4) 应急方案 :如快件在签收直至送达指定收件人过程中,发生丢件错件损件等情况,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 接 到采购人 通知后,立即响应启动相应调查并及时与采购 人 确认相应处理方案及赔付方案 。
四、供应商资格 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 、采购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红楼院区行政楼一楼 101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按照满足询价项目需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单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要求: 按每笔物流服务费用的单价报价。
六 、付款方式
1. 本项目合同生效后采取按月结款的结算模式,甲方承诺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等额发票的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据实支付结算当期款项。
2. 所有请款都需由乙方提供正规等额发票,若乙方迟延履行提供发票义务,甲方也可顺延履行支付义务。
七 、 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
报名和提交资料时间: 2024年 5 月 15 日至 2024年 5 月 17 日(上午 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报名和提交 资料 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17 日 17点00分。
八 、报名和提交资料地点
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 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101室。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9-28636192。
九 、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3. 企业营业执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十 、询价时间(2024年 5 月20 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时间: 2024年 5 月 20 日上午 9:40-9:55;
提交密封报价单截止时间: 2024年 5 月 20 日上午 9点55分;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时间: 2024年 5 月 20 日上午 10点00分;
现场拆封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 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
十一 、注意事项 (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
6.潜在供应商已成功报名本项目的,可以对本文件提出质疑。对本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本文件公告期限内提出,但必须在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及证明材料的内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编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发出的质疑函超出上述质疑期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潜在供应商在上述的时间内未对本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