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
阅读数:1543 招标区域: 日期:2024/8/15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YPLH-YD2024-1)要求,经与省医疗保障局研究决定,我中心拟开展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2.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清单(详见附件2)。
 
 
  (一)用户名密码申领和新增药品目录
 
  参加本次申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代理商必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药品分类采购系统(新系统)”注册用户名,企业应于2024年8月19日16时前,发送账号申请材料至jlggzyypc@126.com电子邮箱。账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企业账号申请单》,上述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版本,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企业账号领取资料 -企业名称”。已经通过系统注册并领取用户名的企业,不需要重复申领。
 
  申报企业新增药品目录的,须在2024年8月19日16时前,将药品注册批件以及说明书发送至jlggzyypc@126.com电子邮箱。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增加药品目录 -企业名称”。
 
  (二)资质更新维护
 
  申报范围内的药品,须于2024年8月19日16时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通过“药品系统登录”进入“药品分类采购系统—基础数据库系统” 维护企业和产品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提交。无信息更新的,不需要重新维护。
 
  (三)勾选投标和报价
 
  企业应该在2024年8月19日16时前,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项目”,点击企业投标,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勾选投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无须等待中心审核)。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可以报价或者撤回报价。撤回报价的企业和药品,视为未报价。时限届满后,企业将不能再勾选投标或报价。
 
 
  (一)十三省(区、兵团)联盟药品采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内的药品如吉林省医疗机构已申报协议量但中选企业未申报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未申报的,中心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相关管理部门(吉林省医疗机构申报协议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4,具体协议量以省医保局通知为准)。
 
  (二)十三省(区、兵团)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备供药品清单内的药品可自愿申报,如申报需按照备供清单内价格填报。
 
  (三)已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的药品与本项目中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含同厂家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的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
 
  (四)执行挂网采购的药品,需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不得网下采购。
 
 
  0431-81866909、81866987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均可系统上提交或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附件:1.
 
  2.
 
  3.操作手册
 
  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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