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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药秘〔2010〕433号
关 于报送2009年度基本药物
采购数量的补充通知
各市、试点县(市、区)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根据2010年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我厅《关于报送2009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数量的通知》(卫药秘〔2010〕387号)要求,各医疗机构于6月4日前报送基本药物的2009年度采购数据。鉴于基本药物历史采购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量较大,现将医疗机构报送时间延至6月18日,市、县卫生局审核时间延至6月22日。
基本药物历史采购数量是我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的重要依据,请各医疗机构务必重视,认真如实填写。各市、试点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督促,严把审核关,确保按时完成这项工作。
附件:已在网上提交2009年度基本药物采购数量的医疗机构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