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安徽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通报
阅读数:1244 招标区域:安徽 日期:2012/10/25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局关于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全省药品批发企业截止2012年10月9日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 
    截止2012年10月9日,全省现有药品批发企业612家,入网企业448家,未入网企业164家(其中法人企业29家:6家专营中药材、饮片,4家专营诊断试剂)。 
    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企业名单中与现有药品批发企业名称不符的企业103家(见附件二)。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强对配送企业实施电子监管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各市局(省直管县局)要经常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对核注核销不及时及预警信息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在辖区内进行通报。要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纳入到对企业日常监管工作之中,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和制度进行药品电子监管,实现电子监管常态化。 
 2、全面落实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实施电子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监管平台的优势,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互通信息,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3、督促未入网企业办理入网手续。对未按要求入网的企业(含独立开展购、销业务的法人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特别是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企业,待完成入网后再继续开展相关业务。 
 4、清理错误信息。对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企业名称与现有企业名称不符的药品批发企业,各市局要对照名单逐家进行分析并汇总上报或责令由原申请入网的企业相关人员联系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处理,确保入网企业名单与现有企业相关信息一致。 
 5、报送电子监管检查工作总结。内容应包括:各市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总体情况;各市局对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中预警的处理情况;各市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药品核注核销工作落实情况和企业预警的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推进落实工作的措施和相关建议等。请各市局于2012年10月30日前将总结报送至省局药品市场监管处(联系人:程晓兵  电话、传真:0551-2999318 电子邮箱:176117315@qq.com)。 
                                                                                              2012年10月25日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85.938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