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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 | ||
| 省份/直辖市 | 辽宁 | 地区 | 盘锦市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 联系方式 | 0427-8866296 |
| 所含内容 | 医疗招标门诊招标 |
成交信息
| 成交单位 |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 成交金额 | 46.035万 |
| 联系方式 | 15842766291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1121-00063-001-001
二、合同名称: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1121-00063
四、项目名称: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庄台镇马莲社区
联系方式:04278866296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8号
联系方式:158427662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田庄台镇2025年度职工医疗补助保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发生的符合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且必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急)诊抢救、门诊特慢病以及特药门诊费用,在盘锦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由保险人对以下三项责任给付:1、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按50%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部分按25%给付;2、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按95%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按40%给付;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部分按95%给付;对于“自行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由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的部分按40%给付。(5)技术服务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涵盖健康保险类别,承办保险公司要配备承保理赔等专业服务人员,做好资格审查、费用结算和业务咨询等工作;要健全内控制度,做好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60,350.00元
合同金额:460,3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