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为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械采购成本,保证群众用药安全,灌南县将按省、市选定的药品、目录,对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器材实行集中(招标、竞标、议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报名。
1、供应商进入我县进行药械营销活动须具备下列条件:
⑴具有合法的药品(药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格;
⑵商业信誉良好,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⑶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械供应和配送能力;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供应商进行药械营销活动须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
⑴《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法人委托书》原件;
⑷《药械质量保证书》原件;
⑸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⑹药品GMP、GSP证书复印件;
⑺新药证书、新药价格批文复印件。
上述说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委托单位红色印章。
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9日
报名地点:灌南县卫生局四楼药械集中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马在驰
联系电话:1365512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