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药品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和《酒泉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拟对2010年度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品规进行二次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参加二次议价的药品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并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GSP或GMP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
2、必须是2009年度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配送企业或2009年度甘肃省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配送保障能力,2009年度全年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以2009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为准)。
4、无违反GSP、GMP规定,无经营假劣药品记录(以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5、各企业须严格按照《酒泉市2010年度基本药物二次议价生产或批发经营企业报名须知》的各项要求准备并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2010年6月8日-2010年6月10日 (报名期间按正常作息时间接受报名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6月10日18:00)。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酒泉市卫生局六楼会议室(酒泉市肃州区宝泉东路1-3号)。
联系人:张 静(市发改委) 13830767003
马正华(市卫生局) 13014102599
四、相关要求
参加议价的应为生产或药品批发经营企业法定代表授权人,议价结束后,法定代表授权人要对议价的最终结果签定价格认同承诺书。
附件:《酒泉市2010年度基本药物二次议价生产或批发经营企业报名须知》
酒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