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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 合同正文 芙蓉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附: ***年芙蓉区外送检验项目目录
附:外送检验项目套餐
1.服务要求 1.1 服务对象与范围 为 芙蓉区内 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火星、定王台、朝阳、文艺路、韭菜园、马王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标本接收、运输服务,配套车辆设备,配备人员,标本检测、结果报告服务,售后、投诉和纠纷处理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1.2 报告时效要求 常规检测: ***个工作日出具报告,最长不超5个工作日; 急诊项目: 4小时内出具报告; 危急值结果:出报告后 ***分钟内同步告知对应医疗机构; 逾期追责:延迟1天扣对应项目***%检测费,延迟2天该项目免费;年度五次延迟报告,医疗机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因报告延迟导致患者损害或医疗纠纷的,全部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3 标本管理规范 每日上门统一收取标本,双方核对信息签字确认;大批量检测需医疗机构提前 3天通知; 标本保存标准:常规原始标本 ≥7天、病理组织≥***天、病理切片/蜡块/阳性涂片≥***年; 全程冷链转运,配备实时温感、定位溯源设备,全年 3次及以上无法溯源温度记录,甲方可终止合同并索赔; 免费向各机构提供采血管、标本存放箱、试剂、耗材,同步交付产品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到货清单。 乙方应妥善保管标本,因乙方原因导致标本丢失、损坏、污染的,乙方应免费重新检测,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患者重新采样费用、医疗纠纷赔偿等)。 1.4 信息系统对接 中标方负责软硬件采购、部署、调试,完成与各机构 HIS、LIS系统双向对接,实现检测数据实时回传;支持医生端、自助 机、公众号线上查报告、PDF 报告单导出; 解决采样时间不符、扫码信息错误等系统问题,按需完成系统优化。 乙方应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保障检测数据不丢失、不泄露。系统故障应在 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恢复;系统故障导致检测延误的,按报告延迟条款处理。 1.5 质量管控义务 对有异议标本在保存期内无条件免费复检; 艾梅乙等传染病项目按月提供质控报告;每季度开展实验室比对,保障结果互通可比; 建立完整检测台账、标本流转记录,包含接收、运输、 检测、人员、设备、温湿度全轨迹档案,定期提交甲方。 1.6 保密与赔偿责任 严格保密所有受检者个人健康、检测信息,妥善留存标本备查; 因检测结果错误引发医疗纠纷,全部赔偿 (患者补偿+医疗机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7 新增检测项目规则 如有新增外送项目需求时,须报采购人、所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备案。有相关文件的指导价格的,按照本次招标最终确定的结算优惠率执行 ; 无相关文件的指导价格的 , 由双方进行市场调研后统一定价 , 再按本次招标确定的结算优惠率执行。若中标人无故拒绝检测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1.8 培训服务:免费为各机构开展标本采集、前处理、质量控制专项培训,按甲方要求每季度提交质控记录。 1.9 突发应急:设立急诊专职对接人,制定缩短急诊出报告时效的专项保障方案;建立标本破损、冷链故障、检测设备故 障、结果误差等全场景应急处置流程。 乙方应建立 ***小时应急响应机制,接到应急通知后***分钟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置。发生重大应急事件的,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报告甲方。 2.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管理岗:配置专职项目负责人,检验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检测技术团队:配置多名检验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人员,作为日常检测、质控、复核人员 。 标本转运人员:专人专职标本收运,全部完成生物安全专业培训并持有对应从业资质。 客服对接人员:设立固定客服专线,配备专职客服,固定服务时段接待检测咨询、异议登记。 急诊专职联系人:固定 1名专职急诊对接人员,***小时可联络,专项处理加急、危急值标本。 培训专员:配备专业培训人员,定期下沉各社区卫生中心开展标本质控、采样规范培训。 乙方核心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急诊专职对接人 )应保持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应提前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替代人员的资质证明,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有权要求更换。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实验室硬件:自有标准化医学实验室,配齐全部招标目录检测项目对应的专业检验设备、配套操作空间,符合现行长沙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检测方法规范。 冷链转运设备 : 至少 1 台专用冷链转运车辆;配套足量恒温冷链转运箱 。 GPS 实时定位接收箱,具备全程测温、轨迹跟踪、超温自动报警功能,温度数据可导出纸质留档。 信息硬件设备:承担 LIS/HIS 系统对接所需服务器、接口硬件、终端设备、扫码设备、打印设备全部采购、安装、调试 费用。 配套耗材物资:免费供应全部标本采集、存放、检测配套耗材、试剂、存放容器,持续按需补给。 质控配套设备:配齐室内质控、室间质评全套设备,每年参与上级室间质评并取得合格证书。 生物安全处置设备:转运、实验室配备突发生物安全事件现场处置配套设备。 乙方应确保所有设备、试剂、耗材均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规定,具备合法资质证明。乙方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校准,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甲方有权对乙方设备、试剂、耗材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应立即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4.其他要求服务期限与终止条件:合同有效期 1年;或年度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万元预算上限,任一条件触发合同自动终止。 履约监督:采购人、各社区卫生中心不定期现场抽查实验室、 试剂、台账;发现私自更换试剂品牌、检测方法、虚假台 账,甲方立即解约,乙方按已发生检测费用全额赔付并承担违约金。 履约违约限制:年度 2次服务不达标且拒不整改、无故拒收检测2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费用包干:投标优惠率为全包干报价,包含硬件软件、运输、耗材、人工、培训、税费、售后、质控、冷链、维修等全 部成本,甲方无额外付费项目。 禁止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年度室间质评义务:每年参加室间质评并取得合格证书,作为履约考核依据。 保密义务长期有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仍需永久保管、保密患者检测信息,不得泄露。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 以长沙市现行最新医疗服务基层指导价为基数,按优惠率折扣结算。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1)付款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季度检测订单实际完成量和中标优惠率按季度进行结算。 ( 3)结算流程:每季度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上季度完整的检测台账、费用明细清单、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资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收到完整资料并审核无误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费用。如乙方提交资料不完整或存在异议,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 4)甲方有权在付款前对检测数量、项目、价格等进行核对,发现多计、错计的,予以核减后再支付。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汇金支行(长沙山水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 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 —— *** 五、服务地点芙蓉区内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火星、定王台、朝阳、文艺路、韭菜园、马王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实验室硬件验收:现场核查实验室场地、检测设备型号、数量、检测能力,核对可完整开展招标文件全部检验项目 。 冷链溯源验收:核查 GPS温控转运箱、冷链车辆,现场调取全程温度、定位记录,验证报警、存档、纸质导出功能 。 系统对接验收:完成 HSLIS双向联调测试,验证标本扫码、数据实时上传、急诊加急、PDF报告、多终端查询全部功能 。 检测技术能力验收:随机抽取标本现场盲测,核对检测结果准确度;核查室内质控、月度传染病质控报告、季度室间比对记录 。 时效验收:抽查常规、急诊标本出报告时长,核对危急值 ***分钟内告知落实情况 。 标本存储验收:核查标本冷库、切片 /蜡块存放库房,核对存储年限执行记录 。 应急技术验收:核查设备故障、冷链失效、检测误差等应急预案与实操记录。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收运服务验收:核查每日上门标本交接记录、双方签字台账,大批量标本提前备货落实情况 。 耗材供应验收:核对免费提供采血管、储存箱、试剂、打印耗材到货清单、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格证 。 培训服务验收:查阅下沉各医疗机构培训签到、课件、培训记录、季度质控提交材料 。 客服与急诊服务验收:核查客服热线值守记录、急诊专职联系人联络畅通性、加急标本提速落地记录 。 异议处理验收:抽查检测误差复检记录、医疗纠纷赔付落实材料 。 保密服务验收:核查患者信息加密存储、标本保密管理台账,无信息泄露记录 。 台账资料验收:完整查阅全年标本流转、检测、人员、温湿度、质控全套档案。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验收方式: 1.1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5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 乙方 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交付时间和地点: (1)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或累计送检实际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上限,本合同终止。以合同期限或预算金额上限两者为条件,任一条件先达到均为合同终止条件。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法: (1) 付款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每季度检测订单实际完成量和中标优惠率按季度进行结算。 (6)履约验收标准:1.1 本项目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 ***】5 号)文件相关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 乙方 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1.2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 乙方 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造成的损失由 乙方 自行承担。 1.3 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 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 患者检测数据、标本信息、检验报告知识产权:全部归采购人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乙方仅拥有合同服务期内使用、存档权限,合同终止必须完整移交全部数据,不得留存、复制、对外泄露、商用。 2、 乙方自有实验室检测技术、自研系统、内部质控流程、服务方案:知识产权归属乙方;但乙方授权甲方在服务周期内无偿使用对接接口、查询系统,不得限制甲方正常调取检测数据。 3、 甲方定制培训资料、院内专属质控标准、定制化 LIS对接接口文档: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本项目履约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单位项目。 4、 侵权处理规则 : 4.1 乙方擅自泄露患者信息、将甲方检测数据用于商业、对外共享,承担全部医疗、民事赔偿及行政处罚责任; 4.2 若乙方使用侵权检测 技术、 设备、试剂、系统 等 引发第三方知识产权诉讼,全部赔偿、应诉成本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5、 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未删除、移交甲方数据,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6、 保密附带知识产权义务:本条款约束期限不受合同服务 1年期限限制,永久生效。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一)甲方权利 1、 监督检查权 (1)有权不定期赴乙方实验室、标本转运环节现场核查设备、试剂、台账、质控记录;若乙方私自更换试剂品牌、检测方法、伪造记录,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乙方按已完成检测总金额赔付。 (2)日常抽查报告时效、冷链溯源、客服、急诊保障等履约情况,单次服务不达标可暂缓付款;同一问题2次整改不合格、拒不整改,甲方单方解约。 (3)全年冷链温度溯源记录缺失3次及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 2、 业务管控权 (1)要求乙方严格遵守标本收运、报告时效、危急值上报规则;报告延迟1天扣对应项目***%费用,延迟2天免收该项目费用,全年五次逾期可直接解约。 (2)可提出新增检测项目需求,按约定备案,有官方指导价按中标优惠率结算;无指导价双方共同市场询价后执行统一优惠率。 (3)乙方无故拒绝检测2次及以上,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额外产生全部费用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验收与扣款追责权 (1)依据长财采购〔***〕5号开展季度阶段性验收、年度整体验收,验收不合格要求乙方免费整改,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 (2)因乙方检测结果误差引发医患纠纷、医疗赔付,所有患者赔偿、医疗机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有权核对乙方结算账单,严格按中标优惠率结算,不认可乙方私自上调结算标准。 4、 系统与服务要求权 (1)要求乙方按期完成院内HISLIS软硬件对接、调试,实现报告多终端线上查询;未按期完成视为重大违约。 (2)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提供全部标本耗材、试剂、存放容器,并提供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到货清单。 (3)要求乙方按月传染病质控、季度实验室比对、定期开展院内采样质控培训。 5、 合同终止与追责权 出现逾期报告、无故拒检、材料造假、低价无法合理解释、泄露患者隐私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款项并追偿全部直接、间接损失。 6、 预算终止权 项目年度最高限价 ***万元,累计结算金额达到***万元,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 政策调价权 长沙市医疗服务价格文件更新后,甲方有权按最新官方基层价格作为结算基数,无需乙方协商同意。 (二)甲方义务 1、 标本交接配合义务 各医疗机构规范完成标本采集、前处理,完整标注患者、标本、检测信息,设置固定标本存放点;安排专人每日与乙方核 对、签收标本;大批量检测提前 3天书面通知乙方备货。 2、 系统对接配合义务 配合乙方完成院内 HIS、LIS 接口调试,开放系统对接权限,及时反馈系统使用问题并协同优化。 3、 结算付款义务 每季度核对乙方完整台账、正规发票、验收资料,审核无误后由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对公支付当期检测费用。 4、 场地与协作义务 提供院内标本临时存放点位,配合乙方培训、现场督导、实验室实地核查等工作。 5、 告知义务 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卫健部门检验质控、标本管理相关政策调整、新增检验项目需求。 6、 不干涉乙方合规运营义务 在乙方完全履约、资质齐全、合规检测前提下,不无故干预乙方实验室正常检测、标本转运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一)乙方权利 1、 费用收取权 按中标优惠率、季度对账结算规则,凭完整台账、验收材料、正规发票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取检测服务费;甲方无故逾期对账、付款,乙方有权书面催告。 2、 业务承接权 在甲方提交规范标本、完成备案前提下,承接全部招标目录及双方备案新增检验项目。 3、 合理配合要求权 甲方未规范处理标本、未提前告知大批量检测、不配合系统调试造成时效延误、检测异常,乙方可书面说明,不承担对应逾期扣款责任。 4、 资料索取权 可要求甲方提供院内 LIS/HIS对接参数、标本采集规范、辖区送检预估量等必要运营资料。 5、 政策协商权 官方医疗指导价下调、行业耗材人工成本大幅上涨时,可与甲方沟通备案新增项目定价规则 (原有中标优惠率不作变更)。 6、 服务期限履约保障权 在未出现自身违约情形下,合同 1年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二)乙方义务 1、 资质与人员履约义务 (1)全程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副高职称项目负责人、多名中级检验技术人员,提供***.***社保/劳务证明,人员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核心岗位。 (2)转运人员完成生物安全培训并持证;设立专职客服、急诊对接人,保障咨询、加急通道畅通。 2、 场地设备投入义务 自有合规标准化实验室;配备足量冷链转运车、 GPS实时测温定位转运箱;全额承担HISLIS对接软硬件、打印、扫码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费用;免费持续提供全部采血管、试剂、标本存放耗材并附资质文件。 3、 标本与时效管控义务 (1)每日定点上门收运,全程冷链、全程温湿度定位可溯源;原始标本保存≥7天,病理组织≥***天,切片蜡块≥***年。 (2)常规报告***个工作日(最长5日),急诊4小时出报告,危急值***分钟内通知对应医疗机构。 4、 质量管控义务 按月提交传染病质控报告,每季度开展实验室比对;异议标本在保存期内免费复检;完整留存标本流转、检测、设备、温湿度台账供甲方随时核查。 5、 系统、培训、应急义务 (1)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医疗机构软硬件接口部署、调试,实现报告PDF导出、多终端线上查询,持续优化系统问题。 (2)免费为各机构开展标本采集、前处理、质量控制专项培训,定期提交培训记录与季度质控数据。 (3)建立标本破损、冷链故障、检测误差、急诊加急全套应急方案,落实急诊快速出报告保障措施。 6、 保密与赔偿义务 严格永久保密受检者个人信息、检验数据,妥善留存标本备查;因检测失误引发全部医患赔偿、机构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出具对应承诺函。 7、 报价与新增项目义务 严格执行报价规则:目录优惠率 ≥***%、套餐优惠率≥***%且套餐优惠率更高;新增项目按备案及约定优惠率执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甲方检测需求。 8、 合规与台账义务 不得私自更换试剂品牌、变更检测方法;完整留存所有到货合格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室间质评证书;每年参与室间质评并取得合格成绩。 9、 其他兜底义务 本项目为单价全包干,所有人工、运输、耗材、软硬件、培训、税费、售后、冷链维修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优惠结算价内,不得额外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禁止转包、分包本项目服务。 ***、报告义务: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交月度服务报告,内容包括检测量统计、时效达标情况、质控情况、投诉处理情况、人员变动情况等。每季度提交季度工作总结和下季度工作计划。 ***、配合检查义务:乙方应积极配合卫健、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检查结果作为履约考核的依据。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相应扣减服务费用。 4.乙方检测结果错误、标本丢失损坏、信息泄露等严重违约行为,给甲方或患者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除按本合同约定处理以外,还需按逾期项目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按已发生检测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7.乙方违反禁止转包分包约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预算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 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合同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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