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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询价公告(重3)
阅读数:170 招标区域: 日期:2026/8/24

贺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询价公告(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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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询价公告(重3)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贺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
二、项目地点 :
贺州市人民医院(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 *** 号),报废设备存放具体地点为医院设备科指定区域(勘察时现场告知)
三、清点要求:
成交方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拆除、搬运及场地清理清洁,清理标准为场地无设备残留、无杂物污渍,恢复场地原貌。
四、报名单位资格条件
(一)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体工商户,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同时包含医疗设备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内容;
(三)成交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环保要求对该台废旧医疗设备进行处置,不得以任何方式翻新、改装后作为医疗诊断和治疗设备再次使用,不得随意丢弃、拆解造成环境污染,若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各类纠纷、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均由成交方负完全法律责任;
(四)近三年(自?***?年?8 月 *** 日至 *** 年 8?月?***?日)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 报名所需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涵盖医疗设备回收及废旧物品回收的资质;
(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三)?提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原件的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则不需要提供);
(七)?报名单位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无违规记录);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复印件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提供原件备查 ,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贰份。
六、报名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1.递交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工作日)上午8:*** -***:***,下午***:***至***:***, 材料逾期递交,或通过邮寄方式逾期送达的,一律不予接收 ;
2.递交方式:以密封文件的形式递交,密封袋外需清晰标注“贺州市人民医院设备科报废医疗设备处置项目(重)-XX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密封件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3.递交地点:贺州市人民医院总务科办公室6号楼1楼(现场递交);
4.邮寄要求:支持顺丰、邮政EMS邮寄,邮寄地址与现场递交地址一致,邮寄截止时间为***年8月***日***:***,以医院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材料的损坏、丢失、逾期均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七、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原则:以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高有效报价的报价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由报名方现场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二次报价仍相同的,进行第三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确定成交方;
2.现场勘察:
① 踏勘通知: 具体时间将由医院通知符合条件的潜在报名人,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② 自愿放弃踏勘的声明: 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报名人如自愿放弃现场踏勘,须在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医院总务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踏勘声明》(格式自拟),声明内容应明确包含“ 本人/本单位已知悉并接受本公告全部处置要求,自愿放弃踏勘现场的权利,承诺因未踏勘而导致的一切报价失误、资产状况误判、处置风险及后续纠纷,均由本单位自行承担,与医院无关 ”。未提交书面声明且未按时参与踏勘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价资格。
③?勘察地点:医院指定的报废医疗设备存放地点;
④?勘察要求:参与勘察的人员单次限***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具备医疗设备回收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识别设备的状况和处置要求,勘察后需签署《现场勘察确认单》,确认已知晓设备现状及处置要求;
⑤?勘察联系人:设备科黎工,联系号码:***(勘察相关问题均联系此联系人);
3、价格要求:该项目需 按当前市场行情进行报价 ,如发现恶意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参加资格并列入医院黑名单,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设备拆除、搬运、处置、环保处理、场地清理等所有相关费用,医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与提货:成交方需在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个工作日内将资产报废款项一次性足额交清至院方指定财务账户,凭财务收款凭证提货;提货后需在当日完成设备全部清场,不得弃留;搬运时需遵照我院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医院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损坏院内其他设备设施、建筑并对所有报废处置的设备全部清场,不得弃留。搬运时需遵照我院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损坏院内其他设备设施、建筑结构,如有损坏须按医院核定的市场价格全额赔偿;搬运产生的所有费用、搬运期间因成交方操作不当、管理不善等自身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均由成交方全权承担。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每位潜在报名人踏勘现场结束后)现场填写报价并提交;
2、若第一轮最高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相同,触发第二轮现场加价报价的,则所有第一轮最高报价相同的报名人(含自愿放弃踏勘者) 均需在现场参与二次报价 。
3、联合体报价不予接收,报价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且具备完整的项目实施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 报价有效期为***天(自报价递交之日起),有效期内报价方不得变更或撤销报价。
九、 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贺州市人民医院(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号),联系人:李工,联系号码***。
十、注意事项
1、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伪造情形,若发现材料造假,立即取消报名/成交资格,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医院任何项目;
2、本次询价仅限具备相关资质和医疗设备回收处置经验的专业公司参与,医院将组织专人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接受复核;
3、报名方的报名、报价行为视为已理解并接受本询价公告所有内容及条款,贺州市人民医院保留对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
4.贺州市人民医院将对设备拆除、搬运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成交方需配合医院的监督工作;
5.成交方需在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报废医疗设备处置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医院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重新确定成交候选人;
6.成交方未按本公告要求履行履约义务的,医院有权扣除相关履约责任金(若无履约金则追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

附件:资产报废汇总清单

采???购???人:贺州市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年 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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