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甘药采函﹝2012﹞3号
各有关企业:
通过卫生厅三次对各市州基药采购情况通报,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对基药配送情况的通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配送情况有所好转,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按相关规定执行配送政策。现将截至2012年1月9日的网上配送情况进行通报。
目前零配送的配送企业已连续两次被通报(见附件1),请选择以上企业作为配送公司的中标企业慎重对待其选择,对因其配送能力影响基本药物配送的,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将对委托其承担配送任务的中标企业进行处罚。
对中标企业配送率排名后25名的提出通报批评,尤其是零配送的提出严重警告一次(见附件表2)。
自本通告发布一周内,被通报的企业要向采购药品的各医疗卫生机构、市(州)及县(区)卫生主管部门、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并立即付诸行动。
对在两次排名通报中仍未进行药品配送的企业,我们将按有关规定,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请相关企业切实加强自律,并按投标承诺配送药品。
附件1:零配送的配送企业名单
附件2:中标企业配送率排名后25名企业名单
甘肃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零配送的配送企业名单
(截止时间:201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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