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款支付事项的通知
阅读数:974 招标区域:云南 日期:2011/11/30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等六厅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款支付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卫发〔2011〕274号)关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取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的药款,汇总后向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规定,从即日起,省招标采购局不再接受基层医疗机构或个人以基层医疗机构名义支付的药款。

请各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将药款汇至当地卫生局,各县卫生局将收取辖区内的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基本药物的药款,汇总后向省招标采购局支付药款,如不按规定办理产生的后果,由各基层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1/11/30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93.750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