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调整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流标药物)集中采购申报企业资质条件的通知
阅读数:667 招标区域:山东 日期:2011/10/28

各相关配送企业:
为确保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流标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程度满足基 层医疗机构用药需求,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现对申报产品的配送企业资质作如下调整:申报产品的品规数量应达到《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流 标药物目录》中的10%以上(即16个品规以上,含16个)。 
特此通知。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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