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公布《药品集中采购变更事项处理原则及相关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
阅读数:875 招标区域:北京 日期:2011/9/9

各有关单位:

    根据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小组专家小组会议决定,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拟定《药品集中采购变更事项处理原则及相关要求》(见附件),作为北京市医药 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处理药品日常变更事项原则。现将《药品集中采购变更事项处理原则及相关要求》予以发布,并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药品集中采购变更事项处理原则及相关要求》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20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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