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2010年山东省关于变更(新增)配送关系的通知
阅读数:812 招标区域:山东山东 日期:2010/5/19

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关于配送条款规定,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选择和确认配送关系工作已基本结束。但为了满足部分企业和医疗机构增加和变更配送关系的需求,同时为了简化申报程序,平台将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期满后相关申报办法另行通知。现将在过渡期的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1、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和医疗机构需要变更已确认的配送关系,应填写变更(增加)配送关系申报表,同时提交《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各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等材料,报送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核准后,据实开通1-3天变更权限。

2、对于新挂网药品,从正式挂网当天开始5天内,面向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开通增加选择配送关系权限,相关企业如果需要变更配送关系,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择和确认。

3、增加或新变更的配送企业须在平台中的配送企业目录内。

联系电话:0531-67873123

技术支持电话:0531-67873057

Uploads1/10000125110.zip

客服热线:0571-87882385、85885083  投诉电话:18705818689  本站是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个人购买者请到医院或药店咨询,请不要拔打左侧电话!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本网站仅供医药医疗专业人士浏览, 风险提示:招商项目有风险,投资合作需谨慎。 页面执行时间:78.12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