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关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度流标药品集中采购投标药品最高限价...
阅读数:981 招标区域:西藏 日期:2013/6/6

各投标人:
    按照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度流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安排和部署,经研究,现就药品投标最高限价和报价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药品投标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           
(一)药品投标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公布期为2013年6月5日至6月7日下午6:00。
(二)报价要求
   1、请各投标人务必于6月7日下午6:00前将报价材料当面递交至西藏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2、报价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投标药品报价表(纸质版)”详见《流标药品采购文件》(xzypcg-2012-03);“投标药品报价表(电子版,excel格式)”请投标人在西藏政府网(http://www.xizang.gov.cn)自行下载(详见附件2)。
   3、报价前,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次流标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并严格按照“投标药品报价表(电子版)”所标注的药品规格、单位进行报价。
   4、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即0.001),如超出小数点后3位,则四舍五入。
   5、投标药品报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须用信封单独密封,确保密封完好。封面注明“报价资料、开标之前不得启封”字样,以及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序号,并在封口处加盖鲜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当面递交至采购中心,不接受传真或邮寄。
二、药品投标最高限价制定说明
(一)此次发布的药品投标最高限价,一是属于政府指导价的药品,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扣除《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06〕736号)规定的加价率作为投标药品的最高限价;二是属于产地省级物价部门定价和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同一通用名下同一品规、同一质量层次的投标药品,按该集合内所有投标药品经核定的平均最高零售价分别下浮20%和30%的价格作为投标最高限价。  
(二)此次发布的药品投标最高限价为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度流标药品集中采购(xzypcg-2012-03)药品投标的最高限价,相关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报价不得高于我中心发布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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