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

清远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告
阅读数:1398 招标区域:广东 日期:2013/6/17

    为减轻患者医药负担和有效遏止医药购销领域的回扣、开单提成等腐败现象,在保障药品质量、及时供给及用药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在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挂网价格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采购价,以减轻患者药品费用。按照市预防腐败局主要领导的部署,经清远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二次议价和摇珠遴选实施方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院通过严格程序选定并正在使用的较高质量层次非基本药物307个品规,面向全省遴选配送商,对于多个配送商有配送资格的品规,遴选不少于3家主要配送商,遴选成功的企业参与具体品种的摇珠。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配送单位参加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
 4、坚持质量第一、兼顾价格和企业信誉的原则;
 5、坚持医疗安全为先的原则,确保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6、在国家发改委药品定价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挂网价格的基础上,降低药品采购价,并直接让利于老百姓。
二、对参与遴选的企业要求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GSP认证证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药品经营企业;
 2、经营企业依法依规;
 3、经营企业须有在清远地区配送资格,配送产品能覆盖附件1所列目录产品;
 4、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能力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5、具备能实现对药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等全过程质量监控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时提供药品采购配送信息;
 6、必须出具配送承诺书,保证及时供应。能保证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急救、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7、主动承诺为患者让利,并能以具体形式体现。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药品配送单位可凭下列资料办理报名手续: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参加人员身份证明;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7、提交企业近3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应可反映出全年销售额);
8、无违反违规经营行为的说明(企业自行说明);
9、遴选企业对“清远市人民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的陈述(实施方案,具体到每个品种的报价,及总体幅度)。
四、报名范围、时间及地点:
  报名范围:凡符合资质条件的药品配送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8:00至2013年5月17日17时截止;
  报送材料时间:2013年5月17日下午17时前; 
  报名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西药库;
  联系电话: 0763-3113761
五、遴选时间和地点:
  遴选时间:2013年5月18日;
  遴选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六、注意事项
 1、请各报名企业将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一次性提交;
 2、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3、各企业的实施方案,应密封提交,封条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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