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药招商企业排行
各有关生产企业、自治区各医疗机构:
依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和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09〕78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广大患者的用药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药品补充采购工作,现将《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方案》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目录》予以发布,请各生产企业依据方案和目录的要求积极参与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补充采购活动。
附件:1、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方案》
2、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网上补充采购目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